南北朝四官员的生死祸福 |
[ 来源: | 作者:qyzfw | 发布时间:2015-11-09 | 浏览:1514次 ] |
作者:王艾迎 来源:凯风陕西 官吏是造福一方,维护一地平安的重要力量。正确行使职权,是历朝历代帝王对官吏的基本要求,也是普通百姓所关注的大事。如果作为官吏,滥用职权,甚至为非作歹,那就会上负皇恩,下害黎民,就会受到惩罚,以至于葬送性命。就是在今天,一个国家公务人员,也要受上下的监督和制约,绝不可任意为之。下面以南北朝时期四位官员的所作所为及其结局为例,来说明正确行使权利的重要性,以期对当今乃至以后的各级国家公务人员有所启示。
磔刑 居功自傲者下 王袭是北魏孝文帝时期的大臣,并不十分有名。他的父亲王睿倒是名气很大。文明太后和孝文帝对他十分信任和器重,不仅任命他为散骑常侍、侍中、吏部尚书,还赐封爵位太原公。太和二年(478年),孝文帝及文明太后率领百官与一些方士到野兽圈观赏,有一猛兽逃出,差点就来到皇上坐的地方。皇上身边侍卫人员都吓得卧倒在地,只有王睿手执青铜戟进行抵挡,猛兽才退下。此后,孝文皇帝对他更加信任。不仅下诏令王睿等人享受减免刑罚的八种条件,永久性地免除徭役,还任命王睿为尚书令,封为中山王。王睿的妻子丁氏也被授予妃子的称号。王睿患病时,孝文帝、太后都亲自探问病情。王睿去世准备安葬时,孝文帝登上城楼,还远远眺望。这还不算,朝廷还为他建立了庙宇,立了石碑,确定五家人守护他的庙宇。王袭作为儿子,因为父亲的影响,先后被任命为尚书令,领吏部曹,并继承了父亲的王爵封号。后来,王袭出任并州(今山西省太原市)刺史。在并州,王袭治理颇有办法,群众对他多有称赞。这个时候,王袭有些骄傲自满,沾沾自喜,他下令群众在路边立碑,为自己歌功颂德。太和十七年(493年),孝文帝到洛阳去,路过并州,王袭的招待比较简单,社会治安良好,孝文帝十分高兴,但看到路边的碑子很多,都是赞扬王袭的,就问百姓,这是谁让立的,群众说是王袭让立的,问碑子上的事,也说很多不属实。孝文帝十分生气,对王袭当面进行了批评和谴责。跟随的尚书令向皇帝奏称要免去其刺史的官职,他的封号也要再降二级。在今天,与王袭类似的官员还有。有人做了一点成绩,生怕别人和上级不知道,请记者以及手下人员大肆吹嘘,电视上有影,广播上有声,报纸上有文,俨然做了很大的事,仔细调查,虚的成份很多,与1000多年前的王袭有什么两样啊。 利欲熏心者祸 周奉叔为南北朝时南齐的一名武官,勇力超人,善于骑马射箭,十分霸道,曾在多地任刺史。他是郁林王(萧昭业,就是皇帝)的主要亲信之一,目中无人,无所顾忌,其他官员对他望而生畏。一次,他找司空王敬则换米二百斛,王敬则不愿意,只拿一百斛送给他,他态度蛮横,坚持不同意。王敬则非常恐惧,便另又给了二百斛,还给了他一些金银器物方才罢休。周奉叔常常身挂二十口单刀,出入宫禁,只要没有特别的诏令,门卫都不敢干涉。他常常对别人说:“周郎的刀不认人。”当时齐明帝(萧鸾)做宰相,建议郁林王派周奉叔到外地做官,以减少威胁。郁林王同意了。但他向郁林王提出,要做千户侯,郁林王答应了他。但宰相萧鸾认为不可以。周奉叔对另一个官员萧谌说:“如果不能给我千户侯,不应该少于五百户;不然的话,周郎要用钢刀来得到。”后来,周奉叔被改封为曲江县男。周奉叔十分愤怒,当众抽出刀来,咬牙切齿。萧鸾对他劝了又劝,他才接受了。周奉叔准备好要外出赴任了,他的随从人员已经出发了,萧鸾哄他说,皇帝叫他有事,让他回来,他刚一进来,就被萧鸾等人安排的数名侍卫人员用拳头打了很久,才打死了。萧鸾及时向郁林王萧昭业报告,周奉叔怠慢朝廷,已被处死。郁林王没办法,只好承认现实,也没有追究他人的责任。回过头来看,这个周奉叔,因为皇帝宠惯自己,因此不知天高地厚,趾高气扬,目中无人,最后招来了杀身之祸。这是何等的悲惨啊。今天这样的人还是有的,应该引起一些得志官员的警觉。 爱民如子者奖 韦珍(435-508年),北魏官员,京兆杜陵(今陕西省西安市)人,孝文帝对他十分器重,曾赐其字为灵智。 韦珍当官有一个特点,就是十分爱戴当地的老百姓。当时,淮河源头地区,还属于南朝齐国的疆域。但是,那里的少数民族首领桓诞归附了北魏政权。孝文帝为了以此地作为向南扩张的据点,立即封桓诞为东荆州刺史。同时派韦珍为朝廷大使,偕同桓诞前往安抚边民。韦珍不避险远,深入那里,了解风俗民情。那里有一座祠庙,传统乡俗采取以活人祭祀。韦珍闻知,便引导人们移风易俗。他说:天地为人之父母,父母岂可甘食儿女的血肉?今后,应当用酒和食品来祭祀。人们听了他的话,从此改用食品祭神。韦珍在这里收抚了七万多户,并设置郡县进行管理。他返回后,孝文帝以他安边有功,任命他为左将军,乐陵镇(即今河南省泌阳县)将,赐爵霸城子。太和二十一年(497年)八月,孝文帝发兵进攻南齐,韦珍上奏进兵策略,并要求充当前锋。孝文帝提拔他为显武将军、郢州(在今河南省信阳市南)刺史。他治理有方,政绩突出,朝廷奖他良马2匹、帛50匹、谷300斛,并提升他为龙骧将军。韦珍在高兴之余,召集当地年老孤寡贫困的人员开会,说:皇帝认为我治理本州很有成绩,才奖给这些东西。但是我不能一人独得。说罢,便将所有物品分给到会者。永平元年(500年),韦珍去世,时年74岁,被追赠为南青州刺史。象韦珍这样的官员,真的是爱民如子,不负众望,为皇帝所信任,与现在的优秀县委书记有同样的优秀品质,值得今天的官员学习借鉴。 贪赃枉法者死 于洛侯,是北魏时的酷吏,任秦州(今甘肃省天水市)刺史。这个人用残忍手段,来治理地方,管理百姓,民怨很大。有一个叫富炽的人,夺走了一个名叫吕胜的一件东西,被于洛侯派人抓住了。于洛侯先打了富炽一百鞭,还把他的右手也割了下来。有个人叫王陇客,杀了王羌奴、王愈二人,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处死,但于洛侯把这个人的舌头活活拔了下来,用刀将他的胸部、腹部刺了二十余下,还觉不解恨,栽了四个木柱,将他的手脚绑于其上,快要死了,才砍下他的头,还卸下他的四肢,挂在道路两旁。见到这种境况的人,无不感到悲惨、震惊,人人感到愤怒。有个叫王元寿的人,对这种酷刑十分反感,竟然造反了。有人把这件事上告到朝廷。孝文帝派人来到秦州,将于洛侯抓住,在他平时行刑的地方,召集百姓和当地驻军,当场将于洛侯处死,并向当地老百姓道歉。 在文明程度较高的今天,象于洛侯这样残酷的官员是没有了,但不文明执法、违法行政的还是有的,如强拆等情况,不时在一些地方出现,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声誉,激化了人民和政府的矛盾,违背了法律和民意。自古及今,害人的官员,自有法律来管束,自有政府来惩处,谁说不是这样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