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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问答

[ 来源: | 作者:qyzfw | 发布时间:2014-06-04 | 浏览:2025次 ]

一、什么是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指在风险事件发生之前或之后(但还没有结束),该事件给人们的生活、生命、财产等各个方面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的可能性进行量化评估的工作。风险评估就是量化测评某一事件或事物带来的影响或损失的可能程度。

二、什么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风险评估主体对重大事项出台、实施后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实行先期分析、预测和评估,并及时采取措施防范、控制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着力从源头上预防、遏制和减少社会不稳定问题的工作过程。

三、为什么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举措,是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建设,是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防洪闸。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增强和谐因素,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重大事项是什么?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所说的重大事项是指出台、实施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或公共安全的重要决策作出、重大决策出台、重大工程上马、重大改革实施以及举行重大活动等事项。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是什么?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行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协助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七、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坚持的原则是什么?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应当坚持民主、法治、科学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稳定优先的原则;坚持效率与公平并重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评估谁负责”的权责统一原则。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必须从实际出发,做到应评尽评,全面客观,查防并重,统筹兼顾,确保取得实效。

九、如何确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体?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体是指重大决策的提出部门、重大决策的建议部门、重大决策的报建部门、重大改革的牵头部门、重大活动的承办部门。

涉及到多部门、职能交叉而难以界定直接责任部门的重大事项,由同级党委、政府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

十、什么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简易评估程序?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简易评估程序适用于评估主体认为没有社会稳定风险或风险较小,不会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发生的重大事项。

十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四性”是什么?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的“四性”指: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

十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程序主要有什么?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程序主要有:制定评估方案;充分听取意见;认真分析预测;确定风险等级;提出评估报告。

十三、如何确定对重大项目评估的风险等级?

风险等级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类:反对意见超过33%或群众反应特别强烈、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或个人极端事件的,为高风险;反对意见占10—33%或群众意见反应强烈,可能引发矛盾冲突的,为中风险;反对意见低于10%为低风险。

十四、评估结论的种类有几种?

根据评估风险等级划分,对评估事项作出实施、部分实施、暂缓实施、不实施的结论。

十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包括哪些内容?

评估报告应当包括评估事项和评估过程,各方意见及采纳情况,决策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风险评估结论和对策建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以及应急处置预案等内容。评估报告由评估主体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送决策机关,需要多级党政机关决策的要逐级上报,并抄送决策实施部门和政法、综治、维稳、法制、信访等有关部门。

十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如何报备?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实行报备制度。作出决策后,决策机关要将评估报告送同级维稳和纪检监察部门备案。承办部门应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档案。

十七、如何进行风险控制?

对存在重大或较大稳定风险、决定暂缓实施的重大事项,由政府或其指定责任主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对策,及时化解隐患,做好群众工作,待条件和时机成熟后实施。

对属于贯彻上级统一部署、确需抓紧实施又存在重大或较大稳定风险的重大事项,由政府或其指定责任主体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维稳方案和应急预案,共同落实防范、化解和处置措施,在有效降低社会稳定风险的基础上稳妥推进。

责任主体对已批准实施或部分实施但又存在一定稳定风险的重大事项,应当按照稳定风险化解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认真落实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责任和措施,最大限度地防范、降低或消除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

责任主体对已批准实施或部分实施的重大事项坚持全程动态跟踪,密切监控其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及时发现和化解新的不稳定因素。

维稳、信访等有关部门对重大事项稳定风险化解实施全程督导,及时向责任主体反馈情况、提示稳定风险、提出对策建议,并协调相关地区、部门配合责任主体落实降低稳定风险、化解社会矛盾的措施。

十八、责任追究的种类及内容是什么?

责任追究分为评估责任追究和决策责任追究。

评估责任追究是指评估主体不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评估导致评估失误或隐瞒现实情况或者弄虚作假,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或者重大损失等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决策责任追究是指决策机关不根据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无视社会稳定风险作出实施有关事项决策或在决策实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问题时不暂停决策实施或者及时调整决策,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或者重大损失等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