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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公执法的唐代五大臣(图)

[ 来源: | 作者:qyzfw | 发布时间:2014-12-18 | 浏览:1964次 ]


作者:王艾迎来源:凯风陕西


唐朝是一个法律体系比较完备的朝代,先后制订了《武德律》、《贞观律》、《永徽律》、《永徽律疏》(又称《唐律疏议》)、《开元律》五个法律,也出现了五个有代表性的秉公执法模范大臣。他们忠于法律,严格执法,经受了巨大的压力,甚至经受了死亡的考验。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他们仍然有着光彩夺目的表率任用,值得今人学习和借鉴。


(戴胄唐代画像,来源于网络)

戴胄(?—633年)隋末唐初安阳(今河南安阳)人,曾任兵部侍郎、大理寺少卿、宰相。贞观元年(公元627年)正月,任大理寺少卿(相当于今天最高法院副院长)。当时,在选拔人才时,发现有人假冒资历。太宗怒,下令如有假冒履历做官者,必须自首,否则处以死刑。当时有个任徐州司户参军的柳雄,伪造在隋朝曾经做官。戴胄根据法律判其流放罪,并上奏太宗。太宗说:“我下令不自首者处死,你却判其流放,这不是向天下显示我说话不算数吗?”戴胄说:“法律是布告天下、取信于民的国家大法,皇上的话不过是一时喜怒说出来的。陛下凭借一时气忿所说的话而杀人,这怎么可以呢?现在将案犯处之以法,这乃是忍小忿而存大信。如果顺从小忿而违背大信,臣实在为陛下惋惜啊!”太宗欣慰地说道:“朝廷执行法律有失,先生总是能够加以纠正,我还担忧什么呢?”一次,吏部尚书长孙无忌(太宗皇后之兄)被召,未解佩刀而径直入宫,违犯了“卫禁律”,监门校尉当时没有察觉。尚书右仆射封德彝认为监门校尉失职,罪当处死;长孙无忌误带佩刀入宫,判徒刑一年,以罚铜20斤赎罪。太宗表示同意。而戴胄不同意。太宗乃命重新议罪。封德彝仍坚持自己原来的意见。戴胄又说:“校尉因无忌而获罪,根据法律,处置应当从轻。至于说到他们的过错,其实是一样的。而现在这样处理,一生一死,差别是如此之大。所以,我决然请求予以改判。”太宗于是免除了校尉的死罪。像这类犯颜秉公执法的事例还有很多,史称戴胄“所论刑狱,皆事无冤滥”。

徐有功(641—702)唐洛州偃师(今偃师市缑氏镇)人,长期在司法界任职,历任蒲州司法参军、司刑(大理)寺丞、秋官(刑部)郎中、侍御史、司刑寺少卿等,是武则天时期与酷吏斗争的一面旗帜。他在蒲州任司法参军时,审判一切案犯,都“力求宽仁,从不轻易动用刑讯,也不轻易判人笞杖刑”,而用传统的仁义道德去教育启迪案犯悔悟自新。为此蒲州百姓和官吏都很受教育和感动,称徐有功为“徐无杖”。永昌元年(公元689年)徐有功进京任司刑寺丞。这之后,武则天上台,任用酷吏来俊臣、周兴、薛季昶等人断案,各种冤假错案泛滥成灾。徐有功与他们截然不同,严格依法办案,保护了一批无辜之人。有一年,有个叫冯敬同的人,密告贵乡县县尉颜余庆曾与李冲谋反。酷吏来俊臣审理此案,强逼颜余庆承认是李冲谋反的同党,并严刑逼供,颜余庆无奈只得认罪写了供状。武则天看了“供词”后,叫来俊臣将此案转交司刑寺正式判刑。徐有功仔细阅了案卷,认为罪证不足。他查阅了武则天当年发的《永昌赦令》,判颜余庆为李冲谋反案的“支党”,流放三千里,让颜余庆免去死罪。这一判决,惹恼了来俊臣等酷吏,他们请求将颜余庆按谋反魁首处斩,家口籍没。武则天准奏。第二天上朝时,徐有功第一个出班向武则天奏道:“颜余庆一案请陛下再加斟酌定案。颜余庆与李冲有一些关系,但主犯早已法办,按颜余庆的供词分析,也只是一个漏网的支党而已。因此根据赦令应免其死罪,改判流刑。如果赦而复罪,不如不赦,又如何面对天下人?我圣朝决不能这般行事。”徐有功与武则天围绕是否是魁首(主犯)、支党(从犯)进行了多轮辩驳,在场的文武大臣都吓得脸色铁青,而徐有功却是“心正不怕天,有理说得过皇帝”,没有一点胆怯和惧怕。武则天怒气慢慢地息了下来,要求徐有功再审再奏。最后,徐有功的观点得到批准,颜余庆免去死罪,改为远地流放。徐有功在司刑寺任职三年,纠正了数百件冤假错案,救活人命若干。三年任满后,被调至秋官(原称刑部),任员外郎,后又升为秋官郎中(从五品),负责复核司刑寺的判决。徐有功在司法任上约15年,就有三次被控告死罪(其中一次改为流放),而他却泰然不忧;三次被赦也不阿谀奉迎,仍然矢志不渝,二次罢官,复出后仍又一心执法守法。徐有功的名言是“尔所言者私忿,我所守者公法,不可以私害公。”公正、忠诚、无私、才干和勇气,是徐有功成为古代最优秀法官的主要原因,因此受到了历代人的爱戴。

狄仁杰(630年—700年),唐代并州(今山西太原)人。曾任并州都督府法曹、大理丞、待御史、刺史、中书令、宰相,是武则天时期杰出的政治家。仪凤元年(公元676年),武卫大将军权善才误砍唐太宗昭陵柏树,唐高宗大怒,说,“善才斫陵上树,使我不孝,必须杀之!”狄仁杰神色不变,据法说理,“今陛下以昭陵一株柏杀一将军,千载之后,谓陛下为何主?此臣不敢奉制杀善才,陷陛下于不道”。终于迫使唐高宗赦免了权善才的死罪。狄仁杰执法不阿,一年中判决了大量的积压案件,涉及到1.7万人,无冤诉者,一时名声大振。不久,狄仁杰被唐高宗任命为侍御史,负责审讯案件,纠劾百官。左司郎中王本立恃恩用事,朝廷官员人人惧怕。狄仁杰揭露其为非作歹的罪行,请求交付法司审理。唐高宗想宽容王本立,狄仁杰以身护法:“国家虽乏英才,岂少本立辈!陛下何惜罪人以亏王法。必欲曲赦本立,请弃臣于无人之境,为忠贞将来之戒!”王本立最终被定罪。垂拱二年(公元686年),狄仁杰出任宁州(今甘肃宁县、正宁一带)刺史,当地百姓为他立碑颂德。垂拱四年(公元688年),狄仁杰出任豫州刺史。当时,受越王李贞叛乱株连的有六、七百人在监,籍没者多达5000人。狄仁杰上疏武则天:“此辈咸非本心,伏望哀其诖误。”武则天听从了他的建议,特赦了这批死囚,改杀为流,安抚了百姓,稳定了豫州的局势。天授二年(公元691年)九月,狄仁杰被任命为宰相。长寿元年(公元693年)正月,来俊臣诬告狄仁杰等大臣谋反,将他们逮捕下狱。来俊臣逼迫狄仁杰承认“谋反”,狄仁杰立刻服罪。武则天召狄仁杰等“谋反”的大臣当面问:“承反何也?”狄仁杰从容不迫地答曰:“向若不承反,已死于鞭笞也。”于是武则天下令释放此案7人,把他们贬为地方官。狄仁杰先后被贬为彭泽(今江西彭泽)令、魏州(今河北大名一带)刺史。在魏州,他治理有方,当地百姓以歌诵之,并立碑记下他的功德。不久,狄仁杰升任幽州都督。狄仁杰功绩卓著,武则天十分高兴,赐给他紫袍、龟带,并亲自在紫袍上写了“敷政木,守清勤,升显位,励相臣”十二个金字。神功元年(公元697年)十月,狄仁杰被武则天招回,复任宰相。圣历元年(公元698年),在狄仁杰等人的不懈坚持下,武则天放弃将侄儿立为太子,改立庐陵王李显为太子。狄仁杰因此被历代政治家、史学家称为再造唐室之功的忠臣义士。久视元年(700年),狄仁杰由河北道安抚大使升为内史(中书令),当年病故,武则天哭着说“朝堂空也”。武则天赠其为文昌右丞,谥曰文惠。唐睿宗又封之为梁国公。狄仁杰很有知人之明,大力举荐张柬之、桓彦范、姚崇等人为相,他们被武则天委以重任,成为唐代中兴名臣。在狄仁杰为相的几年中,武则天对他信任有加,常称狄仁杰为“国老”而不叫他的名字。

(许孟容像,来源于网络)

许孟容(743~819年),京兆长安(今西安市)人。曾任礼部员外郎、礼部郎中、刑部侍郎、尚书右丞、京兆尹、兵部侍郎、河南尹、吏部侍郎。他当礼部员外郎时,一个公主的儿子,要补为弘文、崇文馆诸生,许孟容依令式不许。公主诉于皇帝,皇帝派中使询问,孟容坚持说不合条令,皇帝称赞他忠于职守,将他擢为礼部郎中。贞元十八年(公元802年),唐德宗下诏将齐总越级提拔为衢州刺史,许孟容认为不当,驳回诏书。他对德宗说:“齐总无殊功,忽而越级提拔,会引起朝野惊疑。且齐总原为判官,而今所发诏书中称其为权知留后摄都团练副使,从未有这样的敕命。此诏不可发。”最后此诏停发。唐德宗召见许孟容,称赞他说,如百官都能像这样尽职尽责,何忧事情办不好?元和四年(公元809年)许孟容任京兆尹。当时,神策军自以为护驾有功,经常为非作歹,无法无天,地方百姓敢怒不敢言。保护皇宫的左神策军(即禁军)有个军官叫李昱,借了一个富户八千缗钱,满三年不还。许孟容派人将其拘捕,戴了枷锁,立了期限,让他还债,过期未还清,处以死罪。唐宪宗闻报,命中使传旨,要许孟容立即释放李昱。许孟容拒不从命,对中使说:“我不服从诏命有死罪,但我治理京师,为皇帝约束地方豪强。钱不全部偿还,李昱不可放。”宪宗听后,认为他刚正尽职,同意了他的做法。从此,京师豪强大为震惊,行为有所收敛。此后,许孟容历任兵部侍郎、河南尹、吏部侍郎。元和十年(公元815年)六月,宰相武元衡被杀,朝臣多人上表请求不要追查,要求停止征讨淮西的战争。许孟容亲自到中书省,流着眼泪请求追查贼党,并建议提拔裴度为宰相。同年,他以尚书左丞奉诏宣慰汴、宋、陈 许、河阳行营诸军。后任东都留守。元和十四年(819)四月去世,赠太子少保。

(韦澳像,来源于网络)

韦澳(生卒年不详),京兆万年(今西安市)人。父亲韦贯之在唐宪宗时曾为宰相,韦澳曾任知制诰、考功员外郎、史馆修撰、秘书郎、兵部侍郎、京兆尹、检校工部尚书、刺史。他生性耿介,寡欲,不肯拜门攀贵,虽然考取了进士,接着又登宏词科,具有双学位,但登第后十年没有找到工作。他任知制诰后,受命编写了记述各州郡风俗习惯的书《处分语》,送给唐宣宗派遣官吏时参考。唐宣宗赏识他的才学,常召见他询问朝事得失。大中十年(公元856年),韦澳任京兆尹。唐宣宗的舅舅郑光的庄吏多年不交租税被韦澳逮捕入狱。唐宣宗问韦澳,“君何以处之?”,韦澳答,“欲置于法。”唐宣宗开始,想为其舅说情,但韦澳并不答应。他对宣宗说,郑光的庄吏多年为害,如果免于刑事处分,那么陛下制订的法律就只是用来约束穷人,我实在是不敢奉陛下的诏命去办事了。唐宣宗说,朕为舅的事阻挠你依法行事,的确是惭愧呀!宣宗只好将此情转告太后,太后方命家中缴纳了所欠的数百斛欠租。韦澳将郑光的庄吏杖打后才予以释放。大中十二年(公元858年),韦澳以检校工部尚书,兼孟州刺史,充河阳三城、怀孟泽节度等使。唐懿宗上任后,他被迁为检校户部尚书、兼青州刺史,充平卢节度观察处置等使。后任户部侍郎、吏部侍郎。在任期间,韦澳“铨综平允,不受请托”,与权臣不睦,出任邠州刺史、邠宁节度使、河南尹。后来,他以有病为由辞职。去世后,被赠户部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