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物权受到侵害的保护途径有哪些?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81、什么是征收?
一般所说的征收,就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82、哪些财产属于国家所有?
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包括矿藏、水流、海域;城市的土地;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无线电频谱资源;国家所有的文物;国防资产;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依照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的。
83、集体所有的动产和不动产有哪些?
集体所有的动产和不动产有: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84、哪些财产私人可以拥有?
私人可以拥有的财产包括: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私人合法的储蓄、投资及其收益。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私人的继承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85、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哪些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权利有: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86、拾得遗失物应该怎么处理?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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