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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为民初心 勇担审判重任——记千阳县法院法官杨定强同志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0-09-27 | 浏览:12224次 ]

杨定强,男,中共党员,1965年3月19日出生,现任千阳县法院四级高级法官、审委会委员。杨定强同志始终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宗旨,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长期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作风扎实,司法严格,清正廉洁,谦虚谨慎,所承办的案件质效高,社会反响好。2015年被市中级法院记个人三等功,2020年被陕西省高级法院记个人二等功。

勤奋工作,勇担审判重任

杨定强同志工作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主审了辖区首例公安部挂牌督办的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身份证件案件。在“五个再一遍、三个大起底”、“一案三查”、黄赌毒和环食药案件排查工作中,对千阳法院建国以来审结的2800余件刑事案件进行了翻查,确保了评查范围不漏案,翻查案件不漏人。在患病住院治疗期间,放心不下案子,多次返回单位起草吴江等人涉恶案件的审理报告,参加审委会讨论,个人结案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案件质效获得一致好评。

严格司法,落实改革措施

杨定强同志协助被判处较重刑罚和经济困难的被告人申请法律援助,充分发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原则,对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斌、李艳武抢劫案,吴江、刘涛等人诈骗案等依法作出刑事判决,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公正。刑诉法新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后,按照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宽严得当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审判方式,速裁审理30件41人,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清正廉洁,确保公正司法

多年来,杨定强同志坚持为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法制讲座,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当事人解囊相助,想方设法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积极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识,帮助他们尽早回归社会。杨定强同志认真学习《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自觉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正确运用手中审判权力,严把事实、程序、证据和法律适用关,从不参加宴请、不收受礼物、不接受说情电话(条子)做起,坚决抵制金钱诱惑和人情干扰,维护了人民法官忠诚司法、秉公办案、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