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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千阳县法学会会员人选的通知

[ 来源: | 作者:qyzfw | 发布时间:2014-06-06 | 浏览:1892次 ]


千政法发〔2014〕19号

各镇、县级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市要求,经县委研究,决定成立千阳县法学会。

千阳县法学会是县委领导的人民团体,是千阳县法学界、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是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法学会的地方组织,由县委政法委管理。

为了广泛吸纳有志于法律研究领域及其相关行政执法管理和服务方面的各类人才,组建一个高效务实的法学会领导班子,现就会员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法学会会员条件:

1、赞成《中国法学会章程》;

2、具有一定的法学理论基础或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并具有较强的法学研究能力的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或其他各界人士;

3、具有法学专业大学专科以上或非法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二、相关要求:

1、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做好会员推荐工作,把握好会员的基本条件,紧密结合法律研究需要,发展热心会员,真正把优秀的法律人才吸收到队伍中来,增强法学会的活力和创新能力。

2、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在6月10日前,将法学会会员登记表一式两份、二寸免冠照片两张(表上不贴)报县委政法委。

附:1、千阳县法学会入会申请表

2、千阳县法学会会员名额分配表



中共千阳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4年6月3日


附:1、千阳县法学会入会申请表../images/upload_files/attached/file/201406/20140606151927_31319.doc

2、千阳县法学会会员名额分配表../images/upload_files/attached/file/201406/20140606152024_5653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