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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穆永强一行莅临千阳县检察院调研督导刑事检察工作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0-09-04 | 浏览:11644次 ]

9月3日下午,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穆永强在市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胡丽萍、第二检察部主任张鸿发等人的陪同下,来到千阳县人民检察院调研督导刑事检察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千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宏亮、副检察长武建强以及第一检察部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穆永强副检察长一行首先参观了该院即将建成投用的千阳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穆永强副检察长对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建设初衷、设计理念和整体效果予以充分肯定,并对进一步完善功能设施、提高教育效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李宏亮检察长就贯彻落实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情况及核心数据中存在的问题、原因、下一步的工作打算进行了详细汇报。张鸿发主任对审判监督工作、认罪认罚被告人上诉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对该院在今年办案数量少的情况下提出2案抗诉予以肯定和鼓励,并对重点工作进行了指导。胡丽萍主任通报了千阳县院上半年核心业务数据情况,指出了该院刑事检察工作的短板和弱项,从核心数据、案卡填录、未检工作创新、宣传报道四个方面,就如何做好刑事检察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思路和方向。



穆永强副检察长对该院平均56%的高不捕率做了充分的肯定,并从五个方面对下一步刑事检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补齐短板。结合核心业务数据月通报情况,针对目前纠正漏捕、漏诉等数据空白项,要求该院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找准问题根源,切实改进措施,发挥派驻检察室作用,争取尽快消除空白项。二是提升质效。以求极致的精神,从证据标准、办案程序、文书质量等方面严格规范,树立精品意识,千方百计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三是转变理念。新时代对刑事检察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要求,要及时转变工作理念,贯彻“不捕为常态、逮捕为例外”的少捕慎诉理念,努力降低审前羁押率,减少捕后轻刑,做到“两提高、一降低”,将新的法治理念扎扎实实落实下去。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刑事强则检察强”,要将思想政治坚定、业务能力水平高的检察干警吸收到刑事部门,配齐配强刑事检察队伍,要加强干警的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素质建设,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努力提升队伍整体水平。五是大胆创新。将创新作为院班子的首要任务,在注重理论创新的同时,结合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成投用,依此为依托着力打造未检工作品牌。

李宏亮检察长表示,将以此次督导为契机和动力,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市院的部署和要求,固强补弱,找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升核心业务数据,确保刑事检察工作实现新突破。